2013年2月27日 星期三

用英文學英文


學習的對象,應該就要是你希望能夠成為或擁有與他相同技能的人。
如果我今天要學游泳,我一定是選那個能在水裡自由游泳的人,當老師。約在咖啡廳裡,講解游泳的姿勢、技巧、如何換氣、身體放輕鬆… 這種東西講上十年,還不如直接帶你跳下水練習十天來得有用。



學英文也是一樣。
既然英文是溝通的工具,那就是拿來使用的,而不是研讀用的。
既然要學「英文」,就一定要用英文來學。如果要背單字,那就用英文字典來了解意涵。如果非得要上文法,老師就應該用全英文上課,解譯文法規則給學生聽。

沒辦法用全英文與你上課、對談的老師,並不是你要學習的對象。除非你學英文的目的,是考試考高分,而不是拿來溝通。
老師用中文教數學,okay!
但哪有用中文教英文的呢? 這不是完全不合邏輯的事嗎?
從今天起,向你的英文老師大聲要求:「請用英文教英文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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